第十三章:安寻
酒鬼起身,沿着柜台走到超市门前,被迎面的日光刺得睁不开眼,他用身体使劲撞了撞那扇玻璃门,打不开。
他无头苍蝇似的到处寻找,最后拿了个趁手的椅子猛得向门上抡去,砸了许久,坚|挺的玻璃上连个龟裂纹都没有,只能看到一层层蓝色编码涟漪状得扩散又消失殆尽。
“操。”他踩灭了烟头,看着剩下的七个人,“他真的死了?”
没人回答他。
面具后头传出一声厚重的笑声,“真有意思,这是什么情况?他死了我反而出柜了?”
想到这里的酒鬼,像是大梦方醒,抬头再看眼前的这些人才想明白,他在跟谁说话?他在跟谁共处一室?那个凶手就在这七人当中!
白色的酒瓶“啪”的一声砸碎在柜台上,酒鬼手里握着剩下的玻璃刃指着人群,“谁杀的他?你们中的谁?凶手是谁?”
“是不是你?”他对准离得最近的灰衣男人冲了过去,一把夺过后者的衣领,“是不是你?”
“不……不是我……救救……”“灰衣服”顺势倒在地上,被透明的利刃逼得节节败退,直到抵在了墙壁上。
“是不是你?”酒鬼好像只会重复着这一句话,再要开口,脖后挨了一记钝击,双眼一黑向前倒了下去。
玻璃尖上的那一点锐光随着酒鬼的身躯一起往下砸,要命之际,那只握着凶器的右手被明琅一把捞了起来。
明琅稍一使劲将一百七十磅的大汉从“灰衣服”身上拖了下来,翻了个面让酒鬼靠坐在墙边,“真重。”
安寻看着酒鬼脖子后的红痕,“看这样子估计有一会醒不过来了。”
“我想打他很久了。”明琅刚才劈得那一下用了九成九的力气。
复仇完毕的明琅喘了口气说:“让他先歇一会,没意见吧?”没人有异议,他用下颌指了下桌面,“那还有张纸条,写的什么?”
“一个坐标,”安寻对着光举起那张巴掌大的纸条,像是从一个笔记本上扯下来的,字迹潦草,他如是念着:“N64,W19。”
“这是什么意思?”红衣服六号好奇宝宝一样积极发问。
听过安寻在地下室的那通分析后,明琅发现红衣服这个人确实话特别密,而且都没有什么营养。
“你说一个经纬度能是什么意思?”安寻弹开外设,目视前方看着荧屏。
六号:“你在做什么?”
“打开地图,搜索坐标,”安寻放大全城地图,顺着横纵线,用目光移动着地图搜寻着,“在嗯……稍等,北纬64,接下来是西经线。”
安寻好像能聚光,白大褂特别亮。
明琅忍不住看向这人,只见安寻用牙齿衔着橡胶手套下端向上扯,一边搜索一边脱手套,一双白皙修长的手像脱了壳的鸡蛋跃入视线之中。
“找到了,”安寻关了外设,接住了明琅的视线,“看什么呢?这么入迷。”
“……”不知道,看傻逼吧。
安寻:“这是这个超市的坐标,一号刚到这里不久,为什么要记下来超市的坐标?”
六号:“为了找酒鬼?”
“那为什么不是酒吧的坐标?而且有谁会用坐标找人?难道记录地址不都是写一些街区号或者标志性建筑吗?”
六号猜得气馁了,对安寻拐走大腿之仇铭记在心,对他没有什么好感,“我哪知道,这样吧,现在死者已经明确了,信息不够,大家继续坦白吧,都什么时候见过一号的,在哪见过的,我先来,我不记得了,对这个路人完全没有印象。”
高个女人:“实在不记得了好歹给些个人信息?一点都不透露坦白还有什么意义,”她看了眼玻璃门外的光线,催促道:“第一天很快就会过去的,动作快点。”
六号耸了耸肩,“我是一名学生,在附近的大学就读,看我这个朝气蓬勃的样子,不像是凶手吧。”
高个女人:“我昨天白天在酒吧门口见过他,问了个路。”
六号:“问的哪?”
“‘芬林酒店怎么走’,就这一句,没别的了,我从西边渔场来的,平时在那边工作,过来找合作伙伴,你们呢?”
明琅:“刚才酒鬼已经帮我证明了,我们在酒吧见的。我上周刚来这出差,不是本地人。”
“我带女儿来α城度假,”三号,一位母亲说起这些又带了疲惫的哭意,“就在附近丢的她,我向这位先生询问过有没有见过一个小女孩。”
灰衣服:“我不太记得了,应该是街上见过,我是附近公司的一个职员。”
四号偷钱包的故事合集大家已经了解过了,于是所有视线落在了安寻身上。
安寻单手支颐,没有什么诚意地想了想,“我也不记得了,没什么印象。”
“再想想。”想不起来就要自曝个人信息了,明琅一点都不想听他再说起来关于“身体检查”的话了。
安寻看着闪亮亮的扳手,脸不红气不喘地胡诹:“真的想不到了,可能也给他做过身体检查吧,我医院就开在附近。”
他给明琅递了一个“我尽力了”的眼神,随后收到了新一轮地质问。
[M:所以一号在软件上约的人也是你?你来一趟芬林约了两场?
[A:当然不是,想什么呢?酒鬼是下面的,一号是个1啊,我怎么可能和他。
[A:要不是看到你发的信息,我一场都不会约。
换言之,我就是为你来的。
六号阴恻恻地甩过头,打断了安寻的话,“你们俩是不是又说悄悄话了。”
明琅冷漠道:“没有。”
“我有看到你俩的闪了一下。”
“你看错了。”
六号偃旗息鼓,只好作罢,“还有人要补充吗?”
他接着说:“没有的话,那我聊一下我的个人看法吧,盲猜一波,在我的视角上,首先我肯定不可能,其次嫌疑最低的就是这位‘大盗’,上来就自爆了自己底牌是四号,这么傻的真要是凶手我也认了,反正我是不会投给他的。
“然后,阿姨这么亲切pass,小姐姐身材这么好pass,”他目光挨个扫过众人,最后落在了安寻身上,“你也pass,我本来最怀疑的就是你,我也猜到你的序号了,但是你上来的那一波诈死我觉得你应该是个好。”
安寻左手两指并拢抵在右手掌心上,“打断一下,你是喜欢玩狼杀?”
“我是我们学校的桌游社社长,什么都玩,狼杀是最基础的,”六号扬着下巴摸了下鼻尖,他转而看向明琅,“还剩下你们三个,我目前最怀疑的是你。因为你腿部受了伤,很可能是在和死者的打斗中留下的。”
提到腿上的伤,明琅确实感受到了久站的不适,找了个墙靠着,“我这是被他——,”明琅指着地上那坨,“找人打的。”
六号:“好吧。那就只剩小灰了。”
小灰:“你这是什么乱七八糟的推理?”
“我说了我是盲猜,你急什么?”
“问一句就是急了?”
二人的嘴仗声中,明琅的面具亮了一下。
[A:你的看法呢?
安寻站在他旁边,正看着他。
[M:酒鬼、阿姨、四号pass,你锁定的那三个人当中,捕鱼女我排除了,她和四号一组找到的衣服,如果她是凶手,已知不会有尸体的情况下,肯定不会把衣服当作关键物证分享给我们。
[M:剩下小红与小灰,这两个人当中我更偏向是小灰,因为小红一上来就向我分享过信息。
[M:但我的看法具有强烈的主观色彩,我有私心,我默认了酒鬼和阿姨不可能是凶手,我觉得他们不会是,只是‘我觉得’
安寻目不转睛看着他,耐心聆听着没有打断,直到他讲完才回了一句。
[A:那我呢?
明琅没接他这句话茬,完全不给他骚起来的机会,直接跳过继续盘点。
[M:就这么几个人,只找到有嫌疑的不行,如果要投票还要知道他们的号码。
[A:有理有据
[M:我分析的话,酒鬼是二号,阿姨是三号,你是五号,我看了一遍任务公布之前的副本群聊,我觉得这个红衣服的应该是六号,剩下的捕鱼女和小灰不是七号就是九号。
[A:那你就是八号了。
安寻挑眉,明琅转开了头。
六号面无表情的看着这两个人,旁若无人地打电报,你的闪完我的闪,他面无表情的转开视线,“所以我们现在怎么办?除了看你们打电报以外,我们还能做些什么。”
小灰:“一号在酒店约的那个人,会不会就是凶手,很有可能是他最后遇到的人。”
“可是死亡现场是超市,他们还一起下来了?买东西?”六号看着收银台旁边的小货架,“难道是他们要买……”他拿起货架上一个小方盒子,低头看,“这个?香蕉味的?”
“有可能,”安寻靠在墙上,屈着的长腿伸直,“但是有两个疑点。”
明琅看着安寻伸出来的食指与拇指,细长的掌骨在光线照射下形成了两道狭长的阴影。
平心而论,是好看的,不偏不倚正长在了明琅的审美上。
一只拿手术刀的手,几个小时前还握过自己的胯骨,摸过自己的小腹……
“你脖子红了,”安寻敲了敲明琅的面具,出声提醒,“想什么呢?有在听我说话吗?”
明琅匆忙回神,站直身,“在听,你刚才说有两个疑点是吧,哪两个?”
“一,为什么纸条会记着超市的坐标。”安寻折下食指。
“二,一号死之前对酒鬼说过,他有办法让他们光明正大的在一起了?酒鬼在意的是世俗的目光,他有什么办法能让他不在意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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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无头苍蝇似的到处寻找,最后拿了个趁手的椅子猛得向门上抡去,砸了许久,坚|挺的玻璃上连个龟裂纹都没有,只能看到一层层蓝色编码涟漪状得扩散又消失殆尽。
“操。”他踩灭了烟头,看着剩下的七个人,“他真的死了?”
没人回答他。
面具后头传出一声厚重的笑声,“真有意思,这是什么情况?他死了我反而出柜了?”
想到这里的酒鬼,像是大梦方醒,抬头再看眼前的这些人才想明白,他在跟谁说话?他在跟谁共处一室?那个凶手就在这七人当中!
白色的酒瓶“啪”的一声砸碎在柜台上,酒鬼手里握着剩下的玻璃刃指着人群,“谁杀的他?你们中的谁?凶手是谁?”
“是不是你?”他对准离得最近的灰衣男人冲了过去,一把夺过后者的衣领,“是不是你?”
“不……不是我……救救……”“灰衣服”顺势倒在地上,被透明的利刃逼得节节败退,直到抵在了墙壁上。
“是不是你?”酒鬼好像只会重复着这一句话,再要开口,脖后挨了一记钝击,双眼一黑向前倒了下去。
玻璃尖上的那一点锐光随着酒鬼的身躯一起往下砸,要命之际,那只握着凶器的右手被明琅一把捞了起来。
明琅稍一使劲将一百七十磅的大汉从“灰衣服”身上拖了下来,翻了个面让酒鬼靠坐在墙边,“真重。”
安寻看着酒鬼脖子后的红痕,“看这样子估计有一会醒不过来了。”
“我想打他很久了。”明琅刚才劈得那一下用了九成九的力气。
复仇完毕的明琅喘了口气说:“让他先歇一会,没意见吧?”没人有异议,他用下颌指了下桌面,“那还有张纸条,写的什么?”
“一个坐标,”安寻对着光举起那张巴掌大的纸条,像是从一个笔记本上扯下来的,字迹潦草,他如是念着:“N64,W19。”
“这是什么意思?”红衣服六号好奇宝宝一样积极发问。
听过安寻在地下室的那通分析后,明琅发现红衣服这个人确实话特别密,而且都没有什么营养。
“你说一个经纬度能是什么意思?”安寻弹开外设,目视前方看着荧屏。
六号:“你在做什么?”
“打开地图,搜索坐标,”安寻放大全城地图,顺着横纵线,用目光移动着地图搜寻着,“在嗯……稍等,北纬64,接下来是西经线。”
安寻好像能聚光,白大褂特别亮。
明琅忍不住看向这人,只见安寻用牙齿衔着橡胶手套下端向上扯,一边搜索一边脱手套,一双白皙修长的手像脱了壳的鸡蛋跃入视线之中。
“找到了,”安寻关了外设,接住了明琅的视线,“看什么呢?这么入迷。”
“……”不知道,看傻逼吧。
安寻:“这是这个超市的坐标,一号刚到这里不久,为什么要记下来超市的坐标?”
六号:“为了找酒鬼?”
“那为什么不是酒吧的坐标?而且有谁会用坐标找人?难道记录地址不都是写一些街区号或者标志性建筑吗?”
六号猜得气馁了,对安寻拐走大腿之仇铭记在心,对他没有什么好感,“我哪知道,这样吧,现在死者已经明确了,信息不够,大家继续坦白吧,都什么时候见过一号的,在哪见过的,我先来,我不记得了,对这个路人完全没有印象。”
高个女人:“实在不记得了好歹给些个人信息?一点都不透露坦白还有什么意义,”她看了眼玻璃门外的光线,催促道:“第一天很快就会过去的,动作快点。”
六号耸了耸肩,“我是一名学生,在附近的大学就读,看我这个朝气蓬勃的样子,不像是凶手吧。”
高个女人:“我昨天白天在酒吧门口见过他,问了个路。”
六号:“问的哪?”
“‘芬林酒店怎么走’,就这一句,没别的了,我从西边渔场来的,平时在那边工作,过来找合作伙伴,你们呢?”
明琅:“刚才酒鬼已经帮我证明了,我们在酒吧见的。我上周刚来这出差,不是本地人。”
“我带女儿来α城度假,”三号,一位母亲说起这些又带了疲惫的哭意,“就在附近丢的她,我向这位先生询问过有没有见过一个小女孩。”
灰衣服:“我不太记得了,应该是街上见过,我是附近公司的一个职员。”
四号偷钱包的故事合集大家已经了解过了,于是所有视线落在了安寻身上。
安寻单手支颐,没有什么诚意地想了想,“我也不记得了,没什么印象。”
“再想想。”想不起来就要自曝个人信息了,明琅一点都不想听他再说起来关于“身体检查”的话了。
安寻看着闪亮亮的扳手,脸不红气不喘地胡诹:“真的想不到了,可能也给他做过身体检查吧,我医院就开在附近。”
他给明琅递了一个“我尽力了”的眼神,随后收到了新一轮地质问。
[M:所以一号在软件上约的人也是你?你来一趟芬林约了两场?
[A:当然不是,想什么呢?酒鬼是下面的,一号是个1啊,我怎么可能和他。
[A:要不是看到你发的信息,我一场都不会约。
换言之,我就是为你来的。
六号阴恻恻地甩过头,打断了安寻的话,“你们俩是不是又说悄悄话了。”
明琅冷漠道:“没有。”
“我有看到你俩的闪了一下。”
“你看错了。”
六号偃旗息鼓,只好作罢,“还有人要补充吗?”
他接着说:“没有的话,那我聊一下我的个人看法吧,盲猜一波,在我的视角上,首先我肯定不可能,其次嫌疑最低的就是这位‘大盗’,上来就自爆了自己底牌是四号,这么傻的真要是凶手我也认了,反正我是不会投给他的。
“然后,阿姨这么亲切pass,小姐姐身材这么好pass,”他目光挨个扫过众人,最后落在了安寻身上,“你也pass,我本来最怀疑的就是你,我也猜到你的序号了,但是你上来的那一波诈死我觉得你应该是个好。”
安寻左手两指并拢抵在右手掌心上,“打断一下,你是喜欢玩狼杀?”
“我是我们学校的桌游社社长,什么都玩,狼杀是最基础的,”六号扬着下巴摸了下鼻尖,他转而看向明琅,“还剩下你们三个,我目前最怀疑的是你。因为你腿部受了伤,很可能是在和死者的打斗中留下的。”
提到腿上的伤,明琅确实感受到了久站的不适,找了个墙靠着,“我这是被他——,”明琅指着地上那坨,“找人打的。”
六号:“好吧。那就只剩小灰了。”
小灰:“你这是什么乱七八糟的推理?”
“我说了我是盲猜,你急什么?”
“问一句就是急了?”
二人的嘴仗声中,明琅的面具亮了一下。
[A:你的看法呢?
安寻站在他旁边,正看着他。
[M:酒鬼、阿姨、四号pass,你锁定的那三个人当中,捕鱼女我排除了,她和四号一组找到的衣服,如果她是凶手,已知不会有尸体的情况下,肯定不会把衣服当作关键物证分享给我们。
[M:剩下小红与小灰,这两个人当中我更偏向是小灰,因为小红一上来就向我分享过信息。
[M:但我的看法具有强烈的主观色彩,我有私心,我默认了酒鬼和阿姨不可能是凶手,我觉得他们不会是,只是‘我觉得’
安寻目不转睛看着他,耐心聆听着没有打断,直到他讲完才回了一句。
[A:那我呢?
明琅没接他这句话茬,完全不给他骚起来的机会,直接跳过继续盘点。
[M:就这么几个人,只找到有嫌疑的不行,如果要投票还要知道他们的号码。
[A:有理有据
[M:我分析的话,酒鬼是二号,阿姨是三号,你是五号,我看了一遍任务公布之前的副本群聊,我觉得这个红衣服的应该是六号,剩下的捕鱼女和小灰不是七号就是九号。
[A:那你就是八号了。
安寻挑眉,明琅转开了头。
六号面无表情的看着这两个人,旁若无人地打电报,你的闪完我的闪,他面无表情的转开视线,“所以我们现在怎么办?除了看你们打电报以外,我们还能做些什么。”
小灰:“一号在酒店约的那个人,会不会就是凶手,很有可能是他最后遇到的人。”
“可是死亡现场是超市,他们还一起下来了?买东西?”六号看着收银台旁边的小货架,“难道是他们要买……”他拿起货架上一个小方盒子,低头看,“这个?香蕉味的?”
“有可能,”安寻靠在墙上,屈着的长腿伸直,“但是有两个疑点。”
明琅看着安寻伸出来的食指与拇指,细长的掌骨在光线照射下形成了两道狭长的阴影。
平心而论,是好看的,不偏不倚正长在了明琅的审美上。
一只拿手术刀的手,几个小时前还握过自己的胯骨,摸过自己的小腹……
“你脖子红了,”安寻敲了敲明琅的面具,出声提醒,“想什么呢?有在听我说话吗?”
明琅匆忙回神,站直身,“在听,你刚才说有两个疑点是吧,哪两个?”
“一,为什么纸条会记着超市的坐标。”安寻折下食指。
“二,一号死之前对酒鬼说过,他有办法让他们光明正大的在一起了?酒鬼在意的是世俗的目光,他有什么办法能让他不在意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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